官:食客期望吃美食 非蟑螂

[經濟日報]

【經濟日報專訊】父子於太古城中心的美心皇宮晚膳進食啫啫通菜煲時,赫然發現內有蟑螂,遂作出投訴,美心食品有限公司昨認罪及罰款6,000元。

裁判官指食客期望吃到安全放心的美食,而不是蟑螂,着旗下各食肆協力保持衞生。

事發於去年4月30日,一對父子到太古城中心的美心皇宮晚膳,進食時發現啫啫通菜煲內有一隻已死去的啡色蟑螂,遂向侍應投訴,對方則提出送上甜品補償,但父親拒絕,並以信用卡結帳,美心皇宮並無收取通菜煲的78元費用,亦無發出帳單,父親當晚致電政府熱綫1823投訴。

辯方:屬單一事件 已滅蟲

被告為經營美心皇宮的美心食品有限公司,被食環署票控1項食物的物質與購買者要求不符罪,案件原定昨日開審,惟美心食品昨承認控罪。

代表律師昨求情指,涉案食肆於2008年開業以來,一直記錄良好,是次或屬單一事件。被告事發後已經訓示廚房員工處理食材時要小心謹慎,並立即進行大型焗霧滅蟲工作,之後每月亦會進行兩次滅蟲。

裁判官判刑時指,是次晚飯小菜中發現的蟑螂並非幼蟲,而是差不多成年的啡色蟑螂,藏於深色菜中難以被察覺,如果食客誤食,相信被告亦會過意不去,不幸中之大幸為食客發現蟑螂,事後亦無大礙,而食環處事後前往巡察亦滿意衞生環境。

官促旗下食肆 保持衞生

裁判官續指,美心為一間家喻戶曉及有商譽的大公司,食客期望可吃到安全放心的美食,而不是蟑螂;旗下各食肆應協力保持衞生,而非每次上庭均求情指屬單一事件。

裁判官指控罪最高刑罰為罰1萬元及入獄3個月,考慮到被告連同本案已有47次紀錄,遂以罰款9,000元為量刑起點,認罪減至罰6,000元。

美心旗下食肆近年涉及食物的物質與購買人所要求者不符罪,位於中環太子大廈的食肆can.teen,其出售的檸檬炭燒雞扒飯疑含有蟑螂的成蟲及幼蟲,案件日前提堂,美心食品有限公司否認控罪,案件押後至4月審訊。

特委裁判官:喻競天;案件編號:ESS41168/14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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